律师档案
谢亚婷
谢亚婷律师
天津 河东区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谢亚婷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合同履行地指的是什么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5-07-20 17:19)    点击:296

合同履行地指的是什么?

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十四条这规定,“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,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。”那么,要确定买卖合同的管辖,就应首先确定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。

  买卖合同履行地应如何确定呢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: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,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;没有约定的,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:采用送货方式的,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;采用自提方式的,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;代办托运或按木材、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,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,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。

  同时《合同法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: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。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,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,适用下列规定:

  (一)标的物需要运输的,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;

  (二)标的物不需要运输,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;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,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谢亚婷律师提供“合同纠纷  债权债务  遗产继承  交通事故  房产纠纷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谢亚婷律师,谢亚婷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谢亚婷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3512060138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谢亚婷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河东区律师 | 河东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谢亚婷律师主页,您是第34988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