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有哪些? |
| 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7-28 15:58) 点击:340 |
违约金的主要作用有哪些? 关于违约金的主要作用,学者有三种观点: 一是认为违约金的主要作用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。 二是认为违约金是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。由于违约金与传统民法中的担保方式存在着性质的差别,所以违约金不是债的担保方式,立法和法学理论也不应该要求违约金发挥债的担保作用。 三是认为违约金主要是一种责任形式,同时也应具有担保作用,它的担保作用在于:一旦发生违约,违约方即应给付违约金。如履行了合同,对方当事人则不能请求违约金。 王利明教授认为,违约金既是一种违约责任形式,同时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方式。因为违约金是一种责任形式,因此不能将违约金条款完全留待当事人约定,尤其是对不公正的违约金条款,可由人民法院判决适当增减数额,甚至宣告违约金无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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