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观方面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08-09 14:42) 点击:222 |
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主观方面?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,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。 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、绑架、收买、贩卖、接送、中转被拐妇女、儿童行为之一的,即构成拐卖妇女、儿童罪。至于是否卖出,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但是,如果行为人实施上述行为并不是以出卖为目的,例如,是为了奸淫、收养、 奴役、强迫卖淫等目的,则可能构成其他犯罪,不构成本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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